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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妇幼保健院(医院)首问首诉负责制
1目的∶为了充分体现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,强化医院对患者的责任意识,有效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,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,在医患之间建立起诚信机制,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指引、介绍、答疑、帮助等服务,使之最为迅速、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,树立和维护医院在患者心目中所应有的形象。
2适用范围∶全院工作人员。
3管理职责∶纪检监察室负责该制度的实施与监督。
4内容和要求∶
4.1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、投诉、意见建议和业务办理等问题,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,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、介绍或答疑,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。
4.2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,要当场解决。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,应该做到∶
4.2.1向对方说明原因,给予必要的解释;
4.2.2主动联系相关部门,及时解决;
4.2.3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;
4.2.4指引患者时要提供充分的指引信息,如距离、标志物、电话号码等。
4.3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,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,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对于不清楚、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,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。对于确实解决不了、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问题,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,明确指导患者到相关部门进一步接待与处理。
4.4答复、介绍和指引时,首间负责的同志态度要热情、用语要文明,要杜绝服务忌语,避免“冷硬、顶”与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讲、事难办”的现象发生,努力树立医院窗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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